公 告
杨春英:申请人北京富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杨春英因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46号17门9号房屋拆迁纠纷向我局申请拆迁裁决,我局已经依法作出西房裁字(2011)第1044号《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西房裁字(2011)第1044号《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来本局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该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公告期满后三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