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召开小组会议,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代表在审议中一致认为,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法律,这次修正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新要求,具有重要意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相关决定和办法草案,按照新修订的选举法规定,对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进行的全国人大换届选举,做出了妥善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
杜德印代表说,赞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所作的说明。刑诉法修正对刑事诉讼法律的立法宗旨和价值取向做了进一步明确,有助于正确运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有助于更好地“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进展,是法制观念和法治精神的重要进步。在法律修正和今后的执行过程中,司法机关要强化法制观念,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出发,逐步推进刑事诉讼司法程序的完善。
王安顺代表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既顺应了司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又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结合北京的司法实践,他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对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家属提供法律援助;二是在立法中应明确规定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三是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再审程序的提起和审理,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四是考虑刑事和解程序的具体设计,进一步明确刑事和解的效力。
慕平代表说,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排除违法证据的相关内容,有利于增强执法的合法性、文明性,减少冤假错案。从检察机关自身来说,既是诉讼活动的参与者,也是监督者。修正案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多的监督责任,包括侦查监督、检察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等一系列监督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切实增强刑事诉讼活动的合法性,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
牟新生代表说,从多年来的刑事侦查实践来看,公安机关在依法侦查、依法取证方面还有改进提升的空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通过后,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带头严格执行最新规定,增强执法的合法性和文明性,在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中再立新功。
孟学农代表说,公民法治观念的树立和不断强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各级政府和党员干部要作遵纪守法的带头人。新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通过以后,要及时出台鼓励和促进证人出庭作证的配套实施细则,完善出庭作证的操作程序,加强对刑事案件证人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