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时报》于1987年5月1日创刊,由邓小平同志题写报头,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联合创办的一张全国性、综合性经济类报纸,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金融时报社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司局级事业单位。
登报范围:海运提单、核销单、报关单、产地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保险公司收款凭证遗失登报、展业证、外国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企业常驻代表工作证、保险兼代理业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外汇IC卡、备案登记表遗失登报、收据、公司基本账户许可证等登报。
《金融时报》社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舆论导向,紧密围绕金融中心工作,通过编辑出版报纸、刊物及其他新闻宣传活动,为我国的经济金融事业服务,为中央银行依法履行职责服务。
刊登公告:
如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开业公告、合并公告、娱乐场所公告、金融行业开业、迁址公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迁坟公告、寻车启示、身份证冒用声明等各类声明、启示、公告等。
刊登遗失声明:
如房屋所有权证、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车辆购置税、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章类(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人名章等)、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银钱收据、卫生许可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车辆合格证书,房地产经纪人证、记者证、身份证、护照、建筑师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导游证、保险公司收款凭证、海运提单、保险兼代理业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遗失声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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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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