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1、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声明。
登报格式(仅供参考):
遗失声明 北京xxx商贸公司不慎将营业执照正本丢失,注册号:xxxxxxxx,特此声明作废
可以刊登在省市级发行报纸,包括:北京晚报、北京日报、北京晨报、法制晚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等省市级报纸。
具体登报流程:
1、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传真至:010-67653494. (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方便与您联系)
或以邮件、QQ等形式发送。客服QQ号:645657045
2、由北京报业网工作人员负责排版,提供一般营业执照挂失登报模板,如有特殊要求需要提前说明。
3、排版后,由工作人员以发传真、邮件等方式,发给客户确认,客户需要确认公司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核准号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4、确认后,签字并回传。
5、以双方约定的方式付清广告费,确定刊登日期。
最后,声明刊登后,会有工作人员提醒客户买报纸!
登报电话:010-52859540 010-52835364
手 机:13811743654 联系人:许龙飞
在 线 QQ:108351455 传真:010-67653494
E-mail:63655055163.com
2、第二步,到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⑷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