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登记证是外商企业、社团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凡未办理机构基本信息登记的,应持以上资料到外汇局进行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外汇登记证遗失需在指定报刊发布外汇登记证遗失声明。
外汇登记证登报挂失电话:010-67653494.如遇占线请拨打:13501023130
登报格式(仅供参考):
遗失声明 XXXXXX公司 (注册号:110xxxxxxx)不慎将外汇登记证丢失,登记证号:xxxxxxxx。特此声明作废。
外汇登记证如何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等)
2、 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非法人营业执照;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须提供营业执 照)
3、外经贸部门批复文件、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企业合资合作合同、章程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企业公章
7、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
外汇登记证如何变更?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事项变更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变更事项等)
2、外汇登记证
3、原审批机关有关变更事项的批复文件和变更后的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修订后的合资合作合同、章程
5、企业公章
6、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