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企业备案登记薄登报挂失 登报电话:010-67653494.
备案登记簿内容如有变更(如联系人、雇员人数等),另附说明;单位名称变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名称变更通知》原件;
逾期没有年检的单位,还需出具书面情况说明;
注:如企业直接向公安局申请,另需准备以下材料:境外企业驻京代表机构办理上述手续须由本代表机构工作人员持<代表证>或<雇员证>办理,其它单位须由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
如原件遗失,必须在北京日报刊登遗失声明,拿着报纸原件去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遗失声明
xxxxxxx公司不慎将发三资企业备案登记薄遗失,
特此声明作废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目前已开始严格外商企业备案登记的管理,外商企业应在《备案登记簿》有效期满前一个月进行年检,如《备案登记簿》不在有效期内,公安局将不予受理该外商企业中的外籍人员的签证及居留申请手续。为了保障外籍人员签证及居留手续的正常申办,请各外商企业及时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簿》年检手续
注:外商企业是指境外企业驻京代表机构、境外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外国政府旅游部门驻京代表机构、三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
附:外商企业备案登记年检须知
须提交材料准备: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首席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 备案登记簿原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