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是中国目前唯一一家向国内外发行、立足法制领域的中央级法制类综合性日报。 ;后改为周三刊、周六刊,进而又改为对开四版的日报;1988年1月1日更名为《法制日报》;1994年1月1日增扩为每日八版;2002年10月1日始,每周二、三、四的报纸由八版增扩为十二版。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计划单列市设立了三十六个记者站并建立了遍及全国的特约记者、通讯员网络,在亚洲、欧洲、美洲的十余个国家设立了记者站。
《法制日报》是中央主要报纸之一,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的机关报,是中国政法战线的喉舌,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主要舆论阵地。它以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为宗旨,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宣传中国在立法、司法、执法和普法方面的成就和信息,宣传我国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功经验,报道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情况,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民主法治精神,讴歌法制战线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法制日报》力图成为民主法制信息总汇,综合治理的舆论向导,市场经济的法律顾问,普法教育的生动教材。
指定彩色版位刊出的(头版除外),加收实收款的10%;
指定版位(头版除外)、异形、加急广告,各加收实收款的10%;
说明:
1、 指定具体版位(头版除外)刊出的广告,属指定版位广告;
2、 不符合以上规格的广告,属异形广告;
3、 当日定次日刊登的广告,属加急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