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丰台区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从今年起,该区骨干教师津贴普涨,最高每月可增加150元。
按照规定,丰台区特级教师津贴由每月520元上调至每月620元;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津贴由每月400元上调至每月500元;市级骨干教师津贴由每月300元上调至每月400元;区级骨干教师津贴由每月150元上调至每月300元。骨干教师津贴每学期发放一次,各学校可视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津贴数额。
此外,丰台区骨干教师还将享受特殊待遇——可优先获得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培训进修、社会考察、教学竞赛等机会,他们的子女在区内学校入学和升学也将得到适当照顾。区教委会定期组织骨干教师体检和疗养。
记者发现,昨天同时下发的《丰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中明确提出:提倡骨干教师不从事有偿家教。对此,丰台区教委人事科科长迟金库解释:“不从事有偿家教是衡量骨干教师师德的一条重要标准,一经发现,我们将取消其骨干教师的资格。”
在考核方面,丰台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师德不合格者,考核为不合格。据悉,师德考核由教师任职学校实施,学校将根据骨干教师的师德表现做出公正的评价。骨干教师考核不合格的,要停发一年津贴。
未来五年,丰台区将努力提高骨干教师比例。到2015年,该区特级教师将达到50名,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将达到210名,区级骨干教师将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